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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发布日期:2025-03-28    作者:     来源:     点击:

第一章 总则

为深入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招生评价模式和多元选拔技术技能型人才的方式,选拔适合我校相关专业培养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25〕43号)要求,保证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郑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落实教育部“阳光高考”相关要求,按照“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开展单独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条 郑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在学校单招工作小组的领导和监督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具体实施,同时接受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和各位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郑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有限责任公司

学校简称:郑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民办营利性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制:三年

办学地址:河南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南海大道36号

颁发毕业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学历证书

颁发毕业证书学校名称:郑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基本情况:郑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是2023年1月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民办营利性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院校。

第三章 领导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五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单招工作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六条 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是学校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全校招生、录取等各项工作。

第四章 招生对象与报名办法

第七条 招生对象

1.普通高中类考生(以下简称“高中类考生”):已通过河南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且有高中学业水平成绩的考生。

2.社会考生:已参加河南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但没有高中学业水平成绩的考生。

3.中职类考生(以下简称“中职生”):已参加河南省2025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4.退役士兵:须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豫考普〔2024〕29号)要求进行“资格条件申报”并通过招生考试机构资格审核。

第八条 报名办法:考生于2025年4月15日9时至4月16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高校志愿,并可以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补报和更改,提醒广大考生按时认真填报志愿。

考生网上填报我校志愿后,需在2025年4月19日9点起登录我校官网(https://www.zzsvtc.edu.cn)自行打印准考证(具体操作方法见网站首页操作说明),考试当天需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护照、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参加考试,以上证件缺一不可。

第五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九条 2025年学校高职单招计划招收考生2190名(含退役士兵单列计划),详细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见附表,学校可根据报考情况,调整招生计划。

第六章 分类考试办法

第十条 考试时间2025年4月21日至23日,具体考试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第十一条 考试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南海大道36号。

第十二条 考试办法:学校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组织命题、考试和录取。

“文化素质”考试要求:

1.具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含普通类、对口类考生当年或往年成绩),无需参加文化素质笔试。根据语文、数学、外语的学业水平等级折算成绩之和即为文化素质成绩。

①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分为A、B、C、D四类的折算标准为:语文A—80分,B—70分,C—55分,D—40分;数学/外语A—60分,B—50分,C—35分,D—20分;

②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A、B、C、D、E五类的折算标准为:语文A—80分,B—70分,C—60分,D—50分,E—40分。数学/外语A—60分,B—50分,C—40分,D—30分,E—20分。

2.未取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需参加我校文化素质考试。文化素质考试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科目(三科一张综合试卷,其中语文80分,数学60分,英语60分),总分2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

3.退役士兵考生可申请免文化素质考试。此类考生的文化素质成绩定为200分。单招录取退役士兵须将档案转至我校并参加全日制培养。

“职业技能”考试要求:

1.所有考生均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高中生、社会考生和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测试为职业适应性测试;中职生职业技能测试以《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简介(2022年修订)》为基本依据。

2.高中生、社会考生和退役士兵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采取面试的方式,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素养、科学素质职业潜能和职业倾向等,总分200分。

3.中职生参加职业技能测试,采取面试的方式,重点考查学生的综合专业能力、岗位技能、通用技术等,总分200分。

4.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采取面试的方式,需参加专业测试。

考核总成绩=“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职业技能”考试成绩。

第七章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

第十三条 免试对象和条件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职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文件精神,对于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免试录取,考生申请免试专业须与获奖项目或取得的高技能资格相关:

1.技能大赛优秀获奖选手。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和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争夺赛铜奖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

2.优秀高技能人才。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同时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

第十四条 免试录取程序

1.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5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提出免试入学申请。由生源学校负责确认考生获奖情况。

2.生源学校将考生个人《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5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于4月3日16:20之前送达我校招生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3.我校将申请免试考生材料提交省教育厅审核,省教育厅备案通过后,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官方网站(https://www.zzsvtc.edu.cn)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我校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并按照相关规定发放录取通知书。被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第八章 录取规则与成绩公示

第十五条 录取规则

1.凡参加我校2025年高职单招的考生,均应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中职生对口升学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采集、现场信息确认以及高考体检,对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参加高考体检的考生不予办理录取手续。

2.录取过程,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分考生类别划定录取控制线,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对于进档考生,按位次优先的原则,根据专业志愿,按照“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将其调剂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如有总分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退役士兵,其他考生依次参照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文化知识考试的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根据本章程中考试办法,凡有考试缺项者(例如普通高中类考生“文化素质”考试中的笔试,或缺失职业适应性测试中的面试),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不予录取。

4.凡被我校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高考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高考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第十六条 成绩公示

单独考试招生拟录取名单由学校单招工作小组审核、批准后,将通过学校官网(https://www.zzsvtc.edu.cn)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成绩有异议者,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学校招生就业处申请成绩复核,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督导督查工作小组将按规定进行复核。公示结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九章 学费标准与奖助措施

第十七条 学校2025年收费标准如下:

各专业收费标准:15300元/年·

住宿费标准:1500元/·

第十八条 学校有完善的奖、助学金制度,可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校学习。以国家奖助学金、学院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绿色通道、勤工助学、减免学费、临时困难补助等方式为辅。具体项目及标准如下:

1.国家奖学金,每年10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6000元。

3.国家助学金,每年:一等4400元;二等3700元;三等3000元。

4.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

5.服兵役国家教育专项资助: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及在校入伍的退役复学学生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学费收费标准执行,最高为20000元/生/年;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最高为20000元/生/年。

6.学校综合奖学金,每年:一等1500元,二等700元,三等300元。

7.勤工助学政策、学费减免政策及临时困难补助政策,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对家庭困难学生帮扶力度。

第十章 新生入学与待遇

第十九条 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单招,对违规、违纪骗取单招录取资格的考生,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记入考生高考诚信档案;被录取的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录取通知书》原件,按学校规定时间入学报到;学校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录取资格复查,并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程序注册专科学籍;转学、转专业按照国家、省和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待遇与参加统一高考录取的学生相同;学生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颁发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一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 我校单招工作接受省教育厅和社会的监督,招生过程中未委托任何单位、中介机构或招生代理人员参与我校招生宣传及录取工作,考生及家长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造成经济损失。学校督查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单招工作,执行“规范操作,严格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监督部门:郑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督查办公室

监督电话:0371-86215087

第十二章 附则

二十一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二条 通信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南海大道36号。

招生咨询电话:0371-62421300/62421302

邮政编码:451171

学校网址:https://www.zzsvtc.edu.cn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郑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郑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高职单招招生计划